返回福建主站 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三明市大田县外经贸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: 主页 >  商务动态 >  正文
大田茶叶被国家农业部批准为创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
2009-03-06 10:19  文章来源:大田县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新闻

大田茶叶被国家农业部批准为创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





日前,中国农业部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批准大田县5.1万亩茶叶为第六批创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。这标志着大田高山茶叶产业化走上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。







这次大田县绿色食品原料(茶叶)标准化生产基地范围涉及济阳、屏山、谢洋、武陵等全县18个乡镇和 东风农场,产业化经营有大丰羽、大方广、高峰、云韵、金阳、福梅等6家通过国际QS质量体系认证的龙头企业。大田县充分利用高山独特的气候、土壤优势,以屏山茶叶核心区为中心,依托高海拔乡镇,以“猪、沼、茶”等生态模式开发建设高山生态茶园。目前已有铁观音、金观音、金萱等品种高山高标准优质乌龙茶茶园5万多亩,有4万亩茶园进入生产期。2008年,大田县大力引导推广有机、生态绿色茶产业,广大茶农对茶园进行科学管护、严控化肥、农药使用,并在制茶工艺环节通过外出学习、聘请安溪制茶师傅加工,高档次茶叶产出率明显提高,2008年,大田县5.1万亩高山茶生产干茶3530吨,实现产值2.93亿元,成农民增收的一项主要来源。

此外,大田县除了积极申报全国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外,已正式启动第二批5万亩绿色高山茶叶产业化建设工作。



发表评论】【查看评论】 【推荐给朋友】 【 】 【打印
推荐文章: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
 网站管理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 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   Email: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 内容组织:福建省外经贸厅         联系人:施 莹 电话:0591-87271317   Email:内容组织人员邮箱
 技术支持: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联系人:周 颖 电话:010-51651200-610  Email:技术支持人员邮箱